0871-6512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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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勤俭持家是家庭美德的起码要求。(F)
102、婚姻家庭关系不需要道德维系。(F)
103、家风是指一个家庭或家族的传统风尚或作风。(T)
104、每个家庭都风清气正,社会风气自然会得到改善,社会也就能和谐发展。(T)
105、诚实守信是现代人和从业者成功进入社会和职业殿堂的“准入证”。(T)
106、提高职业道德素质的关键是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内化为自身的品质,并将提高到自觉意识的层面。(T)
107、道德素质是人们政治素养、道德品格和法律意识的综合体。(T)
108、道德修养强调的是自省、自律。(T)
109、个人品德是与生俱来的。(F)
110、个人品德对道德和法律作用的发挥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T)
111、个人品德是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重要的主体精神力量。(T)
112、道德修养的实质,就是在社会各种道德体系和道德观念的冲突和矛盾中,自己与自己“打官司”。(T)
113、高度的自觉性是道德修养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特征。(T)
114、慎独自律就是在无人知晓、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仍能坚守道德操守,自觉自愿地按道德要求行事。(T)
115、个人品德养成不需要有强烈的动机。(F)
116、在人的各种综合素质中,个人能力是核心要素。(F)
117、个人品德是个人实现自我完善的内在根据。(T)
118、道德修养就是脱离实际的个人闭门思过。(F)
119、道德修养必须知行统一。(T)
120、自有人类社会以来法律就存在了。(F)
121、法律是阶级社会才存在的特殊社会现象。(T)
122、法律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历史演变过程。(T)
123、法律的强制性只能由法定的社会组织和力量来实施。(T)
124、国家机关不能赋予社会上早已存在的道德、宗教、习俗等以法律效力。(F)
125、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可以相互约定。(F)
126、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特点强调的是国家的强制力而不是人民的自觉遵守。(F)
127、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不需要结合我国国情。(F)
128、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不需要汲取和借鉴外国法创制的经验。(F)
12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T)
13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T)
131、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公职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规范处理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T)
13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之一。(T)
133、只有上升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才是国家意志。(T)
134、法律的实施是指社会主义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实现。(T)
135、在我国,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是守法的主体。(T)
136、犯罪必然违法,违法不一定犯罪。(T)
137、意外事件造成客观危害不能认定为违法(T)。
138、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体现和保障。(F)
139、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和基础。(F)
140、法治代表理性、效率、文明、民主和秩序。(T)
141、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T)
142、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保障。(F)
143、法制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F)
144、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T)
145、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T)
146、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T)
147、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T)
148、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T)
149、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T)
150、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