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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省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简答练习题

2024-05-26 15:38 22

2024年云南省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简答练习题:

民法2.jpg

36.简述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37.简述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定条件。

38.筒述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参考答案:

36.【答案要点】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主要在于:

(1)相邻关系的主体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

(2)相邻关系的发生是基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的不动产毗邻;

(3)相邻关系的内容是一方当事人为了行使自身的不动产权利需要对方提供便利,对方有必要接受这些限制。

【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相邻关系有三个要素:一是当事人须为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二是当事人之间须有不动产相互毗邻的客观事实;三是须相邻不动产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依照法律规定为对方实现不动产权利提供便利、自己受到一定限制。在理解和能够表述相邻关系的概念的基础上,从这三个要素出发,就能概括出其特征。

37.【答案要点】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符合下列法定条件:

(1)须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且已届清偿期;

(2)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已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须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解析】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是一种法定权利,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可以享有。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须具备的要件,在答案中已经指出,不再赘述。

38.【答案要点】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使患者受到损害,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其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了医疗行为;

其二,患者遭受非正常的损害;

其三,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

其四,须医疗行为与患者非正常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在答案中已有表述,此处不再赘述。关于医疗损害的责任原则,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4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适用过错推定。如我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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